职业病诊断和鉴定行政措施职业病诊断第二十一条要求提供以下资料:(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和接触方式)(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四)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五)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职业病对诊断有争议的,由当事人请求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处理职业病Diagnosis鉴定Committee鉴定。1、职业病鉴定该怎么去当事人可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职业病提出申请,并准备以下材料...
更新时间:2023-04-09标签: 职业病怎么鉴定职业病第二十一条鉴定诊断资料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