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2017年第6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8月13日起施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特制定本办法。
1、 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试行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特制定本办法。2017年5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2017年第6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8月13日起施行。最新-0根据2018年8月15日中国证监会管理委员会关于修订的决定进行修订。《办法》全文包括总则、总则、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实施程序、信息披露与监管管理、附则,共八章75条。
2、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 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的决定...1。第八条第一款修改为:“激励对象可包括-0 公司和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核心业务人员。担任上市-2/董事、高级管理人事、核心技术人员或核心业务人员的外籍员工可成为激励对象。”2.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激励对象为外籍员工的,可以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本决定自2018年9月15日起施行。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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