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工作人员职业的安全,预防和控制职业暴露艾滋病病毒感染在工作中的发生,卫生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先后下发了《卫生部关于印发艾滋病病毒职业-1防护工作指南的通知》(工作指南-1防护关于用药问题的通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2004〕370号)要求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规划设置抗艾滋病药物库,保证药品及时供应,并免费向各地提供防护用药,随着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全面开展和深入,全国各地卫生、公安、司法部门职业暴露的危险因素不断增加,发生职业暴露的事件时有发生。
1、举例电磁泄漏及 防护 措施1.1为防止电磁辐射污染,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伴随电磁辐射的正确做法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1.2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单位或个人、所有设施或设备。但是,本法规中规定的限值防护不适用于为患者安排的医疗或诊断照射。1.3本规程中防护的限值范围为100 kHz至300 GHz。防护极限与频率的关系见下图。1.4本规程中防护的限值是防护级的可接受上限,包含了各种可能的电磁辐射污染的总值。1.5凡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应本着“尽可能低”的原则,努力降低其电磁辐射污染水平。1.6凡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单位或部门均可制定各自的管理限值(标准),各单位或部门的管理限值(标准)应严于本规程规定的限值。
2、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 职业 暴露 防护工作指导原则的影响随着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全面开展和深入,全国各地卫生、公安、司法部门职业 暴露的危险因素不断增加,发生职业 暴露的事件时有发生。为确保工作人员职业的安全,预防和控制职业 暴露艾滋病病毒感染在工作中的发生,卫生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先后下发了《卫生部关于印发艾滋病病毒职业-1防护工作指南的通知》(工作指南-1 防护关于用药问题的通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2004〕370号)要求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规划设置抗艾滋病药物库,保证药品及时供应,并免费向各地提供防护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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