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分类》第三条: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程度,将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一般职业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职业疾病危害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疾病危害因子;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度分类危害度中可能产生的化学物质为“高和极端危害”;可能产生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超过10%的粉尘;可能产生石棉纤维;卫生部规定的其他应纳入严重职业危害范围,第三条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程度,将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一般职业。
1、建设项目 职业病 危害如何分类第三条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程度,将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一般职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职业疾病危害建设项目:(1)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疾病危害因子;(二)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度分类(GB5044-85) 危害度中可能产生的化学品为“高和极端危害”三)可能产生含游离二氧化硅10%以上的粉尘;(4)可生产石棉纤维;(5)卫生部规定的其他应纳入职业 危害的范围。前款规定以外的是一般职业疾病危害建设项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目录》的通知职业Disease危害风险分类管理(2012年版)安监发〔2012〕73号
2、建设项目 职业病 危害分类管理办法法律分析:建设项目是指可能产生职业disease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法律依据:《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分类》第三条: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程度,将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一般职业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职业疾病危害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疾病危害因子;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度分类危害度中可能产生的化学物质为“高和极端危害”;可能产生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超过10%的粉尘;可能产生石棉纤维;卫生部规定的其他应纳入严重职业 危害范围。前款规定以外的是一般职业疾病危害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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