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感染结核病后可能不会生病,但只有当抵抗力下降或细胞介导的过敏反应增加时,才可能引起临床疾病,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可侵犯多种器官,尤其是肺结核感染,同样患有传染病的人从事食品加工行业也是违法的,赶紧弄肺结核赶紧治病吧,肺结核是传染病,如果员工患有肺结核疾病,则不视为工伤,因为肺结核疾病不属于职业疾病。
1、新劳动法 肺结核病算工伤吗如果员工患有肺结核疾病,则不视为工伤,因为肺结核疾病不属于职业疾病。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可侵犯多种器官,尤其是肺结核感染。细菌分泌物是一个重要的传染源。人体感染结核病后可能不会生病,但只有当抵抗力下降或细胞介导的过敏反应增加时,才可能引起临床疾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有职业疾病;(五)因工出差期间,因工作原因负伤或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得了 肺结核,不告诉公司,继续上班违法吗?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你的问题是肺结核不告知公司继续工作违法吗?肺结核是传染病。如果继续上班,把病传染给其他人,那肯定是违法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同样患有传染病的人从事食品加工行业也是违法的,赶紧弄肺结核赶紧治病吧。不要为了那点小钱去伤害别人,其实你会伤害自己。
3、[条例]规定哪些疾病不得上岗工作.应该是第34条。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进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